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是哪些城市??

如题所述

十三个较大城市”指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十三个重要的人口过100万非省会城市,它们在带动地区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三个较大城市指:
唐山市:河北省工业重镇,渤海地区交通枢纽。
大同市:山西省能源中心,工业城市。
包头市:内蒙古经济中心,第一大城市。
大连市:辽宁省重要港口,对外开放重要城市,东北门户。
鞍山市:辽宁省钢铁基地。
抚顺市:辽宁省重要城市。
吉林市:吉林省工业名城,交通枢纽。
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重要交通枢纽,工业重镇。
青岛市:山东省重要港口城市。
无锡市:江苏轻工业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城市。
淮南市:安徽省重要城市。
洛阳市:河南省工业重镇,旅游名城。
重庆市: 以前属于四川省,但目前已经升格为直辖市。
由于重庆市已经被列为直辖市,所以十三个较大城市中有一个位置空缺,目前有实力争夺这个位置的城市有:徐州市(江苏省),株洲市(湖南省),大庆市(黑龙江省),厦门市(福建省),三亚市(海南省),咸阳市(陕西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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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4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分为省会城市,经济特区,还有其他国务院批准的城市。
目前,我国的“较大的市”有49个,其中省会城市27个、经济特区城市4个、国务院批准的其它城市有18个。
国务院先后4次批准19个城市为“较大的市”(其中重庆于1997年3月升格为直辖市):1984年10月批准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青岛、无锡、淮南、洛阳、重庆共13个市;1988年3月批准宁波市;1992年7月批准淄博、邯郸、本溪市;1993年4月批准苏州、徐州市。
虽然如前所述,较大的市有其特定的含义,但它必定是在中等城市基础上产生的而又不同于(至少在立法权限上高于)一般中等城市。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24
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宁波、淄博、邯郸、本溪、徐州、苏州共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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