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89年自己造的房子,当时小孩都未成年,今年房子拆迁,用拆迁款重新买地皮再造房子,因农村想法,房子都是留儿子的,所以,房产证直接写了我哥的名字(没办任何赠与买卖手续)。请问1、房子就属于我哥的了吗?假如属于的我哥的话, 那属于我哥嫂的夫妻共同财产吗(哥嫂已结婚多年)? 2、假如我哥嫂后来对我爸妈更不好(现在就不好),我父母有权再把房子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