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苏州一家小企业工作了32天老板以我不能晚上加班为由把我开除了,工资在没准备开除我的时候发了20天的,走的时候答应发后面12天的工资但是过了一个月昨天联系他说不发了,态度很坚决。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我在公司上过32天。请问这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成功吗?
谢谢 我准备先把资料证据整理好了就去 不知道有没有用
只要属实,基本上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