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请懂情况或法律方面的朋友给点看法
我方为A城市的人,开么托车由A城市到C城市总路程30公里,中途经停B城市一处红绿灯正常候灯时,被对方货车从后面撞上,么托车上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为5个月的孕妇,头盔被对方货车倒后镜撞破,身体多处有挫伤,腹部有痛感,需住院,么托车也受损;120拉走了孕妇后交警才过来受理,现场处理完毕后,扣了双方的车和证件,当天,应我方的要求对方交来了2K元现金到我手上作为住院预付款,我开了一张收条给对方;第3天去停车场作了车辆定损;第4天交警出了认定书,对方全责,并放回了双方证件及车辆;我把车开到4S店修理,实际维修费超出了定损价几十元;后经我方向医院询问 经医生同意,同日下午办理了孕妇出院手续(注:因为是孕妇 医院只对胎儿作检查及理疗 孕妇身体各处软组织挫伤及头部伤势均不给处理;
四天内 我全程负责护理,住院期间产生了两人的治疗费、 伙食费、 一人在外住宿费、 交通费、 车辆定损费,修车费等 除了那2K元外 其它都是我方自掏钱;目前,我方两人均回到了C城市休养,当中 应对方的要求 我方到事发地交通队作过第一次就赔偿事项的碰面,在没有交警介入的情况下,双方就赔偿金额一事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方的意见是有单有据的给全赔,因为这些可以找强险索赔的;另愿意额外自掏腰包给2K元作为人道主义赔偿。
我方的意见是下面这几项中实际有单有据的并不多,怎样才能让强保险公司给赔下面列出的这几项呢
1、没有营养费具体收据(注:病历上医生有写需加强营养字眼)
2、伙食费(有住院期间产生的饮食发票一百多元,不知对方强保险公司能否认可)
3、误工费(我方两人均可以开2K内收入证明及工作证明,误工日期是按住院四天计还是按这四天+出院后的休养期限计呢?)
4、护理费(我作为亲属 孕妇住院期间我进行全程陪护,这个据说能按我的误工收入来索陪的,那保险公司支持的索赔证据又是什么呢)
5、住宿费(由于我方是路经事发地城市的,我入住旅店产生的费用对方强保险公司是否认可赔偿呢)
5、没有交通费收据(住院期间都是在事故发生地打私人么托车、人力车出入,这方面又凭什么索赔呢)
6、车辆贬值损失费(这个索赔不知保险公司能否支持还有什么证据才支持? 我方车辆是09年12月购买的 使用时间还不到半年就成事故车及维修过的车辆了)
7、精神损害赔偿(这个据说可以索赔的 但是需要什么证据对方强保险公司才支持索赔呢?事发差不多一个月了 我方两人特别是孕妇不管坐什么车还是走路,只要听到有刹车声及其它的车辆大动作声响都会产生恐惧、紧张等精神上的痛苦,能索赔又是能赔多少呢)
8、除上述项目外,我方还主张对方对下面项进行额外的补偿:
-------在医院实际产生的费用收据中并没有对除胎儿的理疗外其它的治疗,所以这方面的后续治疗等需要对方自掏腰包一次性给补偿2K元;
请问熟悉这方面的人士 我上述主张的索赔项目可行吗?及怎样索赔才更合理?我的意见是 万不得已 不上法院。另外,发生这样的交通事故 最后是否要到交通队结案的呢?如果不结案 事故双方会有什么后果或法律上的制约呢?譬如像车辆年审通过不了等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