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主要责任 对方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我方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方没有损失 对方有人受伤花了一千多的医药费 交警调节误工费 生活费什么加起来一共是六千 要求我方全部赔偿 都是机动车 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规定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追问

对方是摩托车 我方是小车 我方没有任何损失 对方驾驶员轻微皮外伤 医药费花了一千多 加上误工费 后期治疗费 生活费 交通费 全部算下来是六千 这笔费用全部由我一个人垫付 这样合理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04
首先你应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你方人员应该获得多少赔偿(包括医院费、护理费、误工费及伤残赔偿金等等),其次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责任,并按对方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比例向对方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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