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如题所述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十四条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纳税缴纳的时间:

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孳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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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发布)第十四条规定“条例 22 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 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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