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3-09
房产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你们婚后的工资等收入为共同财产,协商不了的一般是平分,除非对方有过错,你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03-09
不能~因为你们有书面财产协议 同居所用费用不算夫妻财产 也不能分割 能分割的是在没有约定下 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你们的协议出于自愿签订 就对内有效 当然 除非是离婚的原因是对方的过错 那么你可以提出赔偿~否则何来的赔偿之说~
第3个回答 2010-03-09
房产是你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装修你出资,但是你在登记时,签署了放弃财产的协议,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在办理离婚中,你不能得到赔偿。从同居到现在,虽然你负担了生活费用,这个费用已经消耗掉了,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事项有三,一是离婚,二是财产分割,你负担的费用已经花掉,不属于财产了。三是子女抚养。所以,你负担的生活费,对方没有义务去偿还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