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法律高手请进)

我和老婆于2006年由她跟她借钱买了一套房,但我们没有结婚,在2008年我出资装修,于2009年6月才结婚,现在就要闹离婚了,登记时我签了放弃财产,在办理离婚中我能否得到一定的赔偿。
从同居到现在,生活费用一直都是我一人在承担,在这方面是否能得到相关的帮助。谢谢!

离婚首先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了协议,且协议内容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只要没有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怎么谈都可以,只要别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主要是双方父母的财产容易产生误会)就行。2离婚诉讼:在不能就双方的财产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可能走到诉讼,诉讼相比要复杂得多,简单一句话----------诉讼打的就是证据,也就是说你对双方的财产分配有不同的看法,那么什么东西是你的,你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是你的不是对方的。比如购货发票、朋友证明,当然对方没有意见的东西,是不用证明的。
另外:你说的同居期间的费用的问题,我认为既然你们选择了协议离婚,那么这个问题是可以商量的吗!再说同居期间在法律上的共有财产应该属于合伙性质的共同共有,你们可以商量,但是现在已经不能单独说同居期间的费用问题了,因为,你们毕竟后来成为了夫妻。
你所说的赔偿: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没有出现法定的几种行为-----虐待、婚外情、私生子等夫妻之间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同居到现在,生活费用一直都是我一人在承担,在这方面是否能得到相关的帮助
答:只要可以协商尽量协商解决,真的协商不成,并且在财产分配的问题上已经严重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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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9
房产属于你妻子的个人财产,你们婚后的工资等收入为共同财产,协商不了的一般是平分,除非对方有过错,你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03-09
不能~因为你们有书面财产协议 同居所用费用不算夫妻财产 也不能分割 能分割的是在没有约定下 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你们的协议出于自愿签订 就对内有效 当然 除非是离婚的原因是对方的过错 那么你可以提出赔偿~否则何来的赔偿之说~
第3个回答  2010-03-09
房产是你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装修你出资,但是你在登记时,签署了放弃财产的协议,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在办理离婚中,你不能得到赔偿。从同居到现在,虽然你负担了生活费用,这个费用已经消耗掉了,离婚时,需要解决的事项有三,一是离婚,二是财产分割,你负担的费用已经花掉,不属于财产了。三是子女抚养。所以,你负担的生活费,对方没有义务去偿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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