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是销售方,2月份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由于开票有误,对方当月就退回来了,但是我忘记作废了,直到3月抄税时才知道已经不能作废了。我们单位平时都没有交过增值税,因为我们的进项税额很大,而且有几年没有开过发票了,所以平时都是做进项税额转出,没有交增值税。2月申报增值税由于疏忽按照以前那样把所有的进项税全部都转出了,造成缴纳了3400的增值税。之后我们申请开具了红字发票,我们单位按照正常估计以后都不用交增值税,现在财务账务应该怎么处理呢?
开具增值税负数发票做的帐务处理如下:
(1)如果已支付货款,对方退还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未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单位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贷:应缴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扩展资料
1、开负数发票,只有发生退货时,而且是跨月的对方和本公司都已入帐要取得购货方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本单位才可去领负数发票申请表再经国税局批准方可开具负数发票,开出的发票,只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把发票作废就行不要开负数发票。
2、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或发票票面错误等原因需要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应持内容填写齐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应详细阐明。
3、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负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