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邻居将我家盖的简易厕所扒了,26日我哥哥一个在家去搭建厕所,被对方一家三人一起殴打,我母亲闻讯赶到后,对方用铁锹往我母亲头上打去,当时把铁锹把都打成了两截,已十多天了,我母亲仍然头晕\头痛,报案后,派出所只是作笔录,法医鉴定委托书也是去了几趟才给开,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由于当时只有四姑看见,派出所说亲戚口供力度不大,说是待三个月才能有结论.难道真要等三个月吗?对方不仅不管不问,还说绝不会付医药费.难道打人就白打了.社会治安条例不是说可以拘留10至15天的吗?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到法院起诉的话,应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不赔偿,可以打官司起诉对方。诉讼费:1万以下只要50元。起诉时收取诉讼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