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今年49岁,我亲身父亲和我妈妈生了我和妹妹两个女儿。我父亲在我12岁时生病去世。给我们娘三留了

如题所述

问:我妈今年49岁,我亲身父亲和我妈妈生了我和妹妹两个女儿。我父亲在我12岁时生病去世。给我们娘三留了栋两层小楼(农村)!在2008年我妈和我现在的继父认识,在一起住在我家,我和我妹都已经工作了!他们2009年夏天领了结婚证。他的户口也迁到我家。今年我们家在5月份拆迁,还没拿到房子,因为我继父是安徽人,生活习惯,和脾气和我妈都不和,他还经常恐吓我妈!我妈受不了他要和他离婚。他说离婚可以,要么要我家的房子财产分给他一半,要么要我们给他5万块钱!请问像这样的情况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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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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