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发生的增值税为什么不能抵扣?

如题所述

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自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可一次性抵扣,应该分两年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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