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因为打架双方受伤 我想问一下能索要赔偿吗

开始因为我摊位的客人把餐巾纸扔到对方那里 后来对方 过来找事 因为忙 我舅舅劝解推了对方一下 对面直接动手打人 后来我爸爸的手因为打架 手筋断了 休养了一个多月 我想问一下能索要赔偿吗证据补充:医院证明 有人证明

第1个回答  2014-08-18
你好。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
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对方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4、至于你们的经济损失,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解决。
5、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比较专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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