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双方都有受伤,一方报案,如何赔偿才合理?

A是开麻将社的,B是常去玩的麻将客人,B与A因为口角打起来了,撕打中A的手骨折,后住院大概半个月,B冲动下用酒瓶去砸玻璃的时候划伤手指缝了三十多针,也住院大概半个月,因为打架A还报了警;目前两人也都出院,A是报警方,向警方要求B给予赔偿,有点狮子大开口的意思。
所以想问一下除医疗费之外,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B还应该向A赔偿哪些费用,大概多少钱?

最好是协商解决,大概是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钱数不好说,看协商结果。不过如果A手骨折的话,应该构成轻伤了,如果协商不好的话,B有可能被判刑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见,对于轻微伤,国家做为民事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处理,对于轻伤或重伤案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轻伤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的。对于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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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5
还可以要求A赔偿交通费,误工费(如是农村户口按规定还可以那你城市的高),陪护费(如是农村户口按规定还可以那你城市的高),伙食补助,直接损失(如在打仗中衣服坏了,手机等物品破损),这些都可以要求赔偿。至于大概多少钱,我就不能给你算了,因为我不知道你上班时候每天的工资,所以不能给你算误工费,也不知道你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也不知道你的直接损失是多少 ,以及你的交通费我也不清楚,这个你得自己去计算,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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