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留,至今将近三个月,家里未收到拘留通知书,去派出所了解的情况是准备上报检察院,我想知道派出所的做法有没有问题,人要被关多久,什么时候会开庭审判,情节不严重,属于间接性,最低判多久
你提了四个问题,下面一一回答:
第一个问题:派出所的做法有没有问题?
首先需要了解拘留和逮捕。刑事拘留的条件: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后的通知义务: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期限: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拘留的期限为10-11日,最长为37日)逮捕的期限: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逮捕之后羁押的期限最长为3个月)
你所问的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留三个月是包括了拘留和逮捕在内的所有时间,时间是没有超过规定期限的,但是拘留和逮捕应该通知家庭成员,从这一点上存在问题。
问题二:关多久?
你想问的应该是在开庭前还需要关多久,这个时间就是拘留加逮捕羁押的时间,为3个月10日、11日,最长为四个月7日,但是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据此,也就是最长可以羁押8个月。
问题三:什么时候会开庭审判?
这个日期无法回答,公安机关手机完证据之后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觉得证据没什么问题就会想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件起诉的先后排出开庭审理的时间。
第四个问题:判多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情节较轻的最低刑为3-10年,这个情节的认定是由法院根据法律作出。还提示一下,判决宣告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前面说的拘留逮捕的时间会折抵刑期。
另外还提醒一下,可以请一位律师为亲人辩护,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那么逮捕后羁押最长羁押多久,在这段时间内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驳回后是不是可以把人放出来还是继续羁押收集证据,原谅我是法盲,政府这么做合适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