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半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可公司根据我月度考核不过关,向我提出辞退意向,而我选择了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自签订劳动合同至今才5个多月,请问我的情况应得到怎样的赔偿?谢谢········
公司曾经向我提出私了,赔偿我不到十天的工资,向我这种情况我应该采纳他的意见吗?

  工作未满半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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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2
能赔15天的工资,而不是10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02
月度考核不过关不能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所以公司无权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10-04-22
你能得到什么
第4个回答  2010-04-22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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