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也就是说,你的权力只能在股东会议期间行使,比如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分红派息、修订公司章程等等问题上,你都有绝对的多数权力(一票一权)。如果你没有行使这个权力,那么股东会议后,无权干涉公司经营。
问题看来是自己没有很好的行使权力的问题,甚至连公司法和本公司的章程都没有看。建议你熟读公司法和本公司的章程,以便在以后的股东会议上(你甚至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有效行使自己的超优势权力。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