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欠条,我该怎么去起诉?

我于2009年8月底借了3万给朋友,写了欠条给我,欠条上没有写归还日期,但口头上有说借3个月时间,我打电话给他他不接,发短信也不回。他的电话还有在继续使用,就是一直躲。我该如何向法院起诉。知道的告诉下。谢谢!!

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纳诉讼费,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或者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证的情况,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依法作出判决,一般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如果一审审理完毕后双方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生效,可以依据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9
1、欠钱不还有欠条的时候,可以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2、判决生效后,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助实现债权。
3、具体起诉方法:
  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4、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2个回答  2015-08-31
  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而你有欠条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第3个回答  2010-04-02
你可以在你朋友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你最好在起诉前给你的朋友写一封要求其在规定时间还钱的信。由特快专递寄出,留下凭证。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没有规定还款日期的欠款,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这个特快专递是你催缴债务的证据。
第4个回答  2010-04-02
你们双方有借条说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你也一直在主张你的权利,时效并没经过,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对方置之不理,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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