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如何取出

上海公积金如何取出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5、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6、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上海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

2、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

确认自己满足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后,那么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上海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等待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

4、最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即可。

扩展资料:

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攻略: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3、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6)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公积金的提取有多种原因、用途。例如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

一、申请范围: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6、无配偶关系的2名及以上的个人共同参与租赁,同一时间段内仅允许其中一个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二、办理场所:

1、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网签备案后,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申请。

2、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职工本人可通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公积金官方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官方微信、手机APP)申请。

3、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4、单位集中办理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

三、办理材料:

1、职工经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网签备案后,应当按网上申请流程,提供身份证明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网签备案合同信息、租赁提取时间、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2、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网签备案范围的,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本市其他住房)》(点击下载);

(5)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点击下载)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职工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点击下载);

(5)①承租原廉租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②承租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4、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手续的,单位可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办理资格申请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点击下载);

②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2)单位应对职工以下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点击下载),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点击下载)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3)单位应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点击下载);

②单位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点击下载)。

扩展资料

1、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或信息齐全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住房租赁信息、婚姻信息进行核验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注意事项:

(1)配偶参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提取时间段应在租赁时间段内;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4)职工租赁住房不属于本市租赁网签备案范围的,应当承诺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后,因租赁的住房发生变动,且属于本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范围时,将及时终止当前租赁提取业务,办理网签备案后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重新申请;

(5)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参考资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提取(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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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9-22

上海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详情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康波小秘书
第3个回答  2021-01-06

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上海公积金提取

第4个回答  202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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