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1)、(2)、(3)项规定,同时符合(4)、(5)、(6)、(7)项规定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读高中之前已经在该省,且在该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在该省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省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5)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高考三年之前已经在该省,本人小学或者初中在该省学校毕业且毕业时户籍在该省,高中阶段在省外学校就读,高考前三年经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取得该省高中阶段学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高等学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2.正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接受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