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6月29,30日分别都到2笔全额货款,今天是7月2日,未开票也未发货,这样该如何做分录了?因为我们公司是辅导期,认证过的发票下月才能抵扣,6月份已经没有进项税抵扣了,所以这2笔款7月份才开的发票,如何处理了?这样算不算违背会计法规啊?不能确定为6月份的收入,一旦确定,我们要交很多钱的增值税的,没有进项抵扣,但是这样要如何做分录?能不能不做收入,也不增加银行存款,等7月份再做?不过这样一来,银行存款的账面钱数就对不上了,这样好吗?是做预收账款处理了?还是不做,等到7月份的时候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