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素悖论,它的前提中有一个叫不包含自身的集合,请问这怎么理解?

如题所述

罗素悖论在集合论中被以分离公理的形式解决了。罗素悖论是驳斥朴素集合论的集合构造方式,而随后康托将集合论改造了为更严密的公理化集合论,而原本的构造方法被定义为了“类”,集合则需要符合更严格的构造规则追答

罗素构造了一个集合:X由所有不属于X的元素组成,而因此任何一个元素陷入了既不属于X也不不属于X的矛盾中

追问

哦,有点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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