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司法机关改革后,法部和大理院分别掌管什么事务?

司法机关改革,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

刑部改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具有审判职能;

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有权解释法律,监督地方各级审 判活动;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衙门中相应设置检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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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2
一个是好像是民法!一个是专管皇家内务!
第2个回答  2009-07-03
不分开掌管事务了.两个合起来一起掌管SM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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