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2
乞讨人员在救助站死亡,你们应该有相应的处理程序。
如果属于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机关处理。
非正常死亡中除了他杀之外,还包括自杀、意外、猝死这几种情况,你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来解决。生病死亡在家(救助站)由家属或接待单位处理(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无名尸体的处理部门是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一般由派出所先行受理,反正公安机关总有人来处理的。无名尸体的火化殡葬费用由民政部门处理。
有家属的不肯来认领尸体,尸体一般保留三个月,也有保留更长时间的,现在还没有详尽的法律规定,尸体的贮藏、火化费用由接待单位先行垫付。家属不肯结算看来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处理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