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间房子,后来得知去年有老人在这房子里去世了!

租了间房子,后来得知去年有老人在这房子里去世了,但是、隔了很久才有人发现!不知道这样的房子常住好不好?会不会有什么不好?请有经验的朋友讲解一下。。

这个主要是思想负担,如果你是一个无神论者那肯定没什么关系。

如果你不是一个无神论者,我觉得你也不太像。但是老人在那房子里面去世,那属于正常离世,ta的灵魂早已经去了天堂,留在房子里面的只是一具空壳,人体本来就是灵魂的载体,灵魂走了,人体和其他动物的尸体没有什么区别了。你见了猪肉,白条鸡,都不害怕,对于这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这件事情与你有没有什么关系。

我们害怕的只是冤魂,但是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冤魂也是去找害他的那个人的。

如果你还是放不下,那就逢年过节给那老人发一些钱粮,老人也会保护你的,因为你住着ta的房子,你爱护ta的房子。

没事的,如果还不行,那就退租吧。呵呵~真没事。我半夜都敢从墓地走,那是因为我脚上长一块红色的胎记,据说能辟邪,所以我从来没有害怕过鬼怪之类的其他世界的来客~你也可以和我一样想,比如你可以想自己身上的某一个痣具有辟邪的功能就不害怕了,只要是人身上都有痣的,就是那种小黑点。想想就不害怕了~最起码有心理作用。

真没事,放心。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1、房屋里死过人很正常,不用怕。

2、每个人最终都会死亡,所以房屋里死过人最正常不过了,不用怕,更不要大惊小怪的,对死者来说,能死在家里是福气哦,你与他又不认识,不必放在心上,没事的。

3、现在的高楼大厦里死人的事可能少了,因为现代人一有病就送医院去了,很多老人都会在医院临终而不回家了,人死在高楼,对后事也不方便,但以前不是这样的,只要老人还有一口气,总会想方设法地把老人带回家,让他安心地在家去世,这是风俗习惯,随着社会的发展,风俗习惯也在不断地改变中。
第2个回答  2021-03-27
这个主要是思想负担,如果你是一个无神论者那肯定没什么关系。

如果你不是一个无神论者,我觉得你也不太像。但是老人在那房子里面去世,那属于正常离世,ta的灵魂早已经去了天堂,留在房子里面的只是一具空壳,人体本来就是灵魂的载体,灵魂走了,人体和其他动物的尸体没有什么区别了。你见了猪肉,白条鸡,都不害怕,对于这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这件事情与你有没有什么关系。

我们害怕的只是冤魂,但是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冤魂也是去找害他的那个人的。

如果你还是放不下,那就逢年过节给那老人发一些钱粮,老人也会保护你的,因为你住着ta的房子,你爱护ta的房子。

没事的,如果还不行,那就退租吧。呵呵~真没事。我半夜都敢从墓地走,那是因为我脚上长一块红色的胎记,据说能辟邪,所以我从来没有害怕过鬼怪之类的其他世界的来客~你也可以和我一样想,比如你可以想自己身上的某一个痣具有辟邪的功能就不害怕了,只要是人身上都有痣的,就是那种小黑点。想想就不害怕了~最起码有心理作用。

1、不同人受风水的影响程度不同

每个人的命不同,运也不同。命运好的人,尤其是运势正旺的人,可谓是好运挡不住,即便是不好的家居风水,对他们也构不成影响。而如果有的人正走霉运的话,不好的家居风水则可能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

2、专业措施会改变家居风水

家居风水的好坏,是家居中各要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内外环境、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等,都可能影响风水。

而专业的风水手段、化煞物、调理措施等,对家居风水的改变,更为明显。尤其是有针对性的风水调理,其作用有时候是难以想象得。

3、积德行善会带来正能量

正如古人所言“存心不善,风水无益”。心存善念,多行善事,自然好运相随,正能量影响着周围气场随之发生改善,坏的风水也会因为主人而变好。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句:死过人的房子最好是不要住,万一是“凶宅”那就得不偿失了。但是也可以从风水学的角度来化解它。
第3个回答  2021-03-27
M小姐于2011年2月1日与A老伯签订租赁合同。出于中国人的传统思想,M小姐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前很谨慎,向A老伯询问过好几个问题,旁敲侧击该房子有没有人去世过,问题包括“该房子以前是什么人住?”“该房子有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A老伯回答说一直都是自己和家人住,没有不好的事情。另外,房产证上写的是C老太的名字,M小姐又问“C老太”是何人,A老伯说是她妻子,然后就没有详细说下去。在中介的推动下,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M小姐于同年2月10日入住,租期一年,租金半年一交,M小姐向A老伯交纳了半年租金6000元。

签订协议后,还没入住前,M小姐发现签约过程中从没见过房产证上权属人C老太,因此向该房子的邻居打听。邻居告诉M小姐,C老太在几年前病了好长一段时间,在房子里病死了。M小姐觉得非常晦气,租赁的房子跟她最初的目的完全不相符,因此2011年2月5日书面向A老伯提出解除租赁合同。M小姐一天没有入住过该房子。

A老伯得知M小姐要解除租赁合同,认为M小姐违约,坚持不退还6000元的租金。

过程:M小姐决定起诉A老伯。黄绮璇律师为M小姐提供咨询服务,建议M小姐以“重大误解”为关键点,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另外,房东A老伯在缔约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属于缔约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鉴于M小姐的关键证据只有邻居的录音记录,比较薄弱,很难证明房子曾死过人,因此,本案策略以提起诉讼,寻求调解为主。另外,M小姐提交的证据还有到房管局查册所得的该房屋的公告资料,上面显示的权属人仍是C老太。

结果:立案后,法院主持庭前调解。A老伯承认C老太已经去世,但并不是在房子里去世,而是在医院去世的,并提供了医院的证明。经调解,A老伯愿意向M小姐退还4500元,余下1500元作为M小姐对A老伯的补偿。

经验总结:基于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和公序良俗,因房子死过人而解除/撤销买卖/租赁合同是有成功案例的。但关键是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确实有人在该房子里去世。作为买方或租客,若对此问题十分关心,在签署合同签应和卖方/房东充分沟通,坦诚相见,若有可能, 可以请求卖方/房东出具保证书。
第4个回答  2009-06-10
没毛病.生老病死最普通了.谁家的房子都有老人辞世.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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