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总新成立一个公司 让我担任了企业法人代表 而且把我列入股东之一 共三个股东 全部资金都是我们老总出的 我们一分都没出 只是形式上的 我既是股东又是法人代表 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章程能代表什么吗?我想知道详细 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在此感谢!紧急!!!重分悬赏!
这么说我是名义股东?!不分红的?!虽然我没有出资 但是老总说分红啊 我老总有A公司和B公司 A与B没有从属关系 不存在分公司,子公司什么的 都是独立的 我与A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进入B公司 我是股东之一又任我为法定代表人 又是B公司经理 而且每月工资为两千 这么好反而有种不安的感觉 我总觉得是不是应该签定什么合同或者协议呢?我们老总不会是骗子啊 A公司在北京 年利润也在几百万啊 在外地还有分公司 也是二三百万的年利润啊 新成立的B公司运转起来也是一百来万呢 你说他能骗我啥呢?不能骗我一姑娘家吧?我都晕了````各位帮帮 仔细分析下 给些有效的法律条纹什么的让我放心呗 小女子谢谢各位了!给赏给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