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欠钱不还,我该如何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2004年的时候,我帮一个朋友做担保人贷款了5000元,说好一年后还的,但是一年以后,那个朋友没有还,信用社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让我用我的名义贷款偿还了债务,那个朋友也知道我用我的名义帮他贷款偿还了债务,也说好会还,但是一直到今天,那个朋友总是在失言,信用社的贷款我也一拖再拖,一直都没有了结。现在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我能否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我是否可以去起诉他,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用什么名义去起诉;如果不能起诉,那我又能通过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权益!

广东胡律师;

当时你在做担保时是否有签一份协议,有的话带上协议去法院起诉,没有的话那就看信用社能不能出来作证你是作担保,实际上欠债人是你朋友,到法院以“民事纠纷”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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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18
就以你的名义起诉.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你承担了担保责任,你可以要求他还你钱.
第2个回答  2009-06-18
去法院申请 强制 执行
第3个回答  2009-06-19
找人打他一顿 就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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