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是用来确定个人和到位缴纳社保的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与2007年相比,2008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从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则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标准运行期从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1735元,上限为8676元,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与2007年缴费基数从1478元到7392元比,缴费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比2007年也提升,从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缴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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