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三月份从日本回来的,两星期之内我就办理了要求退回厚生年金的资料,但是因为我不知道银行账号必须是本人的,我用的是父母的,所以在7月中旬被退回要求重办,所以我现在正在办理中,我在网上看到说是返还的只是一部分,还要申请二次退税,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但我在日本时办理了要赡养五位亲人,所以在日本的收入没有交纳所得税,这样也可以办理二次退税吗?希望有这方面经验和常识的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