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定后还能再修改吗?

我妹妹出了车祸,头部脑震荡,撞伤了7颗牙齿,当时是肇事者把她送进医院并且报警的,当时的事故认定书上是判肇事者负全责。等到我妹头部伤愈出院后,开始治疗牙齿的时候那人又提出要跟我再去交警队重新分摊责任,原因是治疗牙齿的费用太高,保险公司的理赔又有限的,这样觉得这样合理吗?我妹当时过马路没有走斑马线,肇事者也没违章,这样我们需要付多少责任呢?希望好心的各位能尽快给我详细点的答复,谢谢!急啊!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会随意去更改,你们报案的时候认定书已签署 双方无异议,生效~ 他说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那是他的事 你不用管那么多 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说他全责他就是全责~ 至于你妹没有走斑马线 肇事者也没有违章 这不难解释 最后也是3 :7分 中国的法制就是这样 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事故 机动车永远是需要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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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9
你这情况是不行的!
第2个回答  2009-07-21
还能、、看你有没有那本事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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