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结婚证女方能把户口迁到男方家吗?

如题所述

不能,没有结婚证就不能证明是夫妻关系。夫妻投靠所需材料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扩展资料一些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例如江苏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二)投靠配偶的;(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第九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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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3
领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是合法的夫妻,户口是可以迁到女方家里去的,如果你要选择教过到女方家,那你就要去结婚证,户口本到女方这边的户籍所在地的户口办理处,填写夫妻投靠申请表,然后要让那些工作人员出俱同意户口迁入证明,到你这边的户口办理处办理迁出,再拿这些证件证明到女方这边的户口办理个办理上户口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20-03-28
当然肯定是不行了一定要有结婚证才能迁移户口的,现在管得比以前严多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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