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机动车道上,小区门口,由于一辆违停汽车挡住了视线,电动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自行车从小区门口由西向东,由于视线影响,双方在碰到前一刻看到了对方的存在,自行车倒下,造成T12椎体轻度压缩性骨折,经微创手术后,自行车目前还未出院。交警部门认定违停车辆和电动车负全责。我想问两个问题1、违停车辆和电动车责任如何划分?2、自行车(73岁)目前手术已经完毕,不愿意出院,电动车由于没有保险,全部费用需要自费,像这种情况多长时间可以商讨最终赔偿事宜/
你说的真的很中肯的,这些也是我们了解的,但是我们现在最想知道一般这种情况,交警是怎么具体划分责任的,也就是说最坏是怎样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