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期间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因:
一、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 09年元月结婚,同时由于公司工作紧张,公司领导要求推迟婚假。于2009年6月25日开始婚假,并报公司。
三、婚假结束后,7月发放6月工资单。(工资结算日为5月26日至6月25日)。

事件:
在本月工资单中,出现扣除工资20.70元(按基本工资计算)。

经询问公司人力资源部,扣除工资20.70元。给予的答复如下: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第三项: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属于按国家规定,应当扣除。

请问:在《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
“无任何约定的”,
一、是指无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
二、还是指有劳动合同,但合同中未体现婚假约定工资?
三、婚假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是否应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执行?还是根据第九条第三项执行?

分值不高,请大家合理作答。感谢万分!!

婚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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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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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8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婚假期间工资基本思路是休假期间至少享受基本工资,具体规定各地是不同的

比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 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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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9-07-10
一、无任何约定的不是指无劳动合同及工作协议。
二、无任何约定的是指合同中未体现婚假约定工资
三、如合同中体现出婚假约定工资,按第一项
如合同中未体现出婚假约定工资,按第三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7-28
都是法定假,属于带薪休假。请参阅《劳动法》的如下规定: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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