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两千块钱但是我没有足够的证据他也不是不还只是总是往后推我起诉他值得么

如题所述

根据法律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债务人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权人提起诉讼,应当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向人民法院提供欠债的事实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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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4
没证据起诉也没用,先固定证据追问

我没有他真名

只有聊天记录

追答

找他要钱,没钱还就叫他打借条并约定什么时候还,这样就有证据了

追问

找不到啊只知道电话号码还有一个地址但不确定电话打不通

追答

你告也告不了啊,没有他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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