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请律师原告能不出庭吗

如题所述

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作了必须到庭的特殊安排,这是因为人身权利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尤其是婚姻关系,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官往往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法律才有此设定。那么法律是否允许有例外呢?假如离婚案件的原、被告一方确实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诉讼活动,能否得到法律的“开恩”?答案是肯定的。《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了离婚诉讼当事人出庭的义务,同时还允许有例外,即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2-17
起诉离婚,原告必须出庭接受法院调解。被告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会被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权利。
第2个回答  2018-02-17
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当事人原则上都是应该出庭的。
第3个回答  2018-02-17
法律有规定,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诉讼,不适用缺席开庭,判决。

其他环节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庭审时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庭,否则不能宣判!
第4个回答  2018-02-17
最好还是出庭,确实不能出庭,要有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