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施工单位不施工,要求涨价,原因的原来的合同现在电力方案变了,造价变了,不同意他们不施工,现在甲方是不是同意他们的要求。因为甲方没有跟供电公司签合同,是对现在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他们是供电公司方案调整了,原来前合同亏损不能够施工了,现在怎么处理该问题。
追答如果亏损巨大,可以情势变更,亏损较小的话不可以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总价合同已签订,在开工时国家有新的调价文件,工程结算时如何调整_百 ...
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法律法规的变化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相应单价或价格比较出现涨落...
建材价格上涨,施工方如何主张调整工程价款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也是倾向于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格变动风险承担方式来认定的,如广东高院在2012年发布的《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就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建筑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
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包含了风险费用包干,钢材上涨幅度达到52%,问如何向...
因此,既然合同价格已经包含了风险包干费,施工方是没有理由要求发包方承担原材料涨价风险的。
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怎样申请调价,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3.由于《合同法》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故工程实践中产生了大量纠纷,导致的后果往往包括:工程停工;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不同意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下,拒绝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等等。进而,对双方来说,均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施工合同中“超过5%作调整”有怎样的法律效应?
争取让施工方多承担一点。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超过5%部分的材料费还是要由建设方承担的。如果在施工合同中,签订有关于材料价格涨跌问题,注明“超过5%作调整”,应理解为市场材料价格涨跌超过5%作为调整基数,超过部分应按实际涨跌计算。对于这些协议中不明确的条文,你们可以重新协商或者到人民法院诉讼。
什么情况工程发包方有连带责任,法律对发包方的规定有什么?
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第二,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签订固定价合同后在施工中材料均价暴涨30%左右可以申请材料差价吗?
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的,如合同有效,工程款应按该约定结算。【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暂行意见27条 据此如果涨幅过大的话是属于情势...
建筑包料包干合同中,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工程量,费用由何方...
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工程量,费用应该由甲方承担。1、包干合同:你的包干工程是否通过正规的招标投标获得的,如果不是,我就没法帮你解决下面的问题了,是否有招标时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2、砌斜坡、挡土墙时,租用第三方场地、挖土产生新的费用(原施工图纸中没有体现的);原施工图纸中没有体现...
工程建设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
建筑合同中的超期施工费用 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先向甲方发函,书面通知索赔意向,如果甲方不给签证顺延工期,你方应当拒绝复工,否则到竣工结算的时候,工期延误的责任有你方承担。 保全当年“被要求停工”的证据(书面、短信、电话录音等),并以其他手段,如电话录音等获取可以证实当年停工的原因在甲方。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