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招标结果之后,当投标人对第一次招标废标提出质疑时,是否予以处理,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一、质疑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有效性:质疑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并指向第一次招标废标的具体原因,如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评标不公等。
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如果质疑已经超过了这个时效期,那么处理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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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诉处理流程
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首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如果招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满意答复,或者投标人认为招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处理决定:行政监督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中会明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及主张、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以及处理意见等。
三、处理结果的可能性
重新审查:如果行政监督部门认为第一次招标废标确实存在问题,可能会要求招标人重新审查相关文件和资料,甚至重新组织招标。
维持原决定:如果经审查认为第一次招标废标并无不当之处,或者质疑内容不成立,行政监督部门会维持原决定。
其他处理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行政监督部门还可能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四、结论
第二次招标结果之后,投标人对第一次招标废标提出的质疑是否予以处理,取决于质疑的有效性和时效性、投诉处理流程以及处理结果的可能性。如果质疑内容具体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未超过时效期,那么行政监督部门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如果经审查认为第一次招标废标存在问题,可能会采取重新审查或重新招标等措施。如果经审查认为质疑不成立或已超过时效期,则可能会维持原决定或不予受理。因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提出有效质疑,并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二次招标结果之后当投标人质疑第一次废标之后还予以处理吗?
而且即便认定串标了,还要看甲方是否在处理后选择推荐中标人,还是选择重新招标。所以不必多虑,留意事态发展,如果到了认定处理阶段,也要关心甲方的选择(你懂得),换句话说,如果被查实认定串标了,甲方之前选择的重新招标也可以有效。
排名第一被废标,项目重新招标,公司会被处罚吗?
很可能会被处罚,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
中标后甲方单方面废标,乙方如何陪偿?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题目说的情况是甲方违约而不是废标,废标是指在投标人不足或投标过程中出现程序问题而导致的投标作废,废标则无中标,中标之后只能说是甲方单方违约。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
中标预公告出来后废标怎么办
应该要求招标人明确废标的具体原因。如果招标人不履行公开义务或者投标人对于公开的内容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
招标人借口招标公式错误废标应该怎么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第六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在确定所有的投标均为废标后应该如何处理?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
废标后的采购如何继续
回答: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定的首选方式。这是不容回避的,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一般情况下公开招标项目废标后仍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组织采购,而不能随便采用非招标方式,废标并不是采用非招标方式的藉口。审慎采用其它采购方式,主要适用“除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招标负责人发现投标人有串标行为,但未做废标处理,依然确定其为中标人...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
公司中标(公示了),突然说要废标,怎么办?
如果是其他供应商提出质疑,指出“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予以废标”,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6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财政部18号令第57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是可以废标的。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中标公示期间投诉可以废标.重新招标吗
中标公示期间投诉可以废标重新招标。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