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迫辞职。

因公司毫无理由的给我强行调岗(降职),我以因不满公司工作调动的理由,提出辞职,公司负责人可能考虑到这辞职理由对公司不妥,所以不答应签字,并暗示我如果要辞职就必须得以其它理由手写辞职单。当时我确实对公司心灰意冷,原有的工作岗位也被强令让出,不得不以辞职来抗议工作岗位的调动。鉴于此,后来我就手写了一份辞职报告,内容是“为寻求个人发展,现提出辞职”,这样公司负责人给了我半个月薪资算是补偿了我,并同意了我的辞职。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按劳动合同来进行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就没有办法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主动提出辞职,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给你半个月的薪水已经是很好了。你手写的辞职报告是直接的法律证据,你现在已经写完了,就没有理由再要求经济补偿了。
吃一堑长一智吧。让你写东西签字的时候,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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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9
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不能再要求经济补偿了。

特别是辞职理由是为寻求个人发展。这写坏了。
现在除非你能举证是公司用诱骗的手段让你写的,要人证和物证都有才有可能拿到经济补偿。

吸取这次的教训吧,要得到补偿就不能自己主动辞职。以后就不会吃亏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19
如果你有调岗的通知,调岗又违反你们的劳动合同,可以争取经济补偿
不要写违背自己意愿的辞职报告
第3个回答  2009-11-19
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因为你的辞职变成了你自己主动辞职的,单位不存在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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