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7
楼主:您好
根据国家质量检查要求的规定,笔记本等电子类产品,如果经厂方维修中心维修3次,任然未解决问题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品牌方换机.
在实际操作中,厂方的维修中心凭借前两次的维修记录,将在第三次还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帮你开换机单,有的厂方是直接进行换机,有的是凭厂方的换机单去经销商那里进行调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24
你先看下相关规定吧
三包期内具体细节问题:
1、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2、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换同型号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3、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笔记本电脑在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状态下,经维护不能正常启动、死机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4、整机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商品。整机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5、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6、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上述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7、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有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并按规定的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日期自开具发货标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8、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或者因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凭发货票和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商品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你的电脑第一次坏的时候你就应该 要求更换的 你现在送去 还是给你修 还没过保 你一定要确保他们确实给你换了主板 我感觉他们只是修了你的主板没有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