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况,应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
件;(原件、复印件)
5.房产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租赁的场
所,提供租赁合同,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其产权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应
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
以上自带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6,填写完毕的《税务登记表》(税务局领取)(加盖公章)
如过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给我,深圳的朋友我帮你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