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决策程序?

国有企业成立子公司需要什么决策程序?

    申请国有独资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公司章程(提交原件一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长的制定或委派文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并实缴的,应提交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不提交评估报告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确认的出资人的批复,批复中应确认改制后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数额、金融债务数额以及金融担保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由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务院特设机构,因此无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证明,以在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上盖章为准确认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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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投资投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只有自身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方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设立登记时,除应提交其母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批准文件外,不需提交该子公司设立登记的批准文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1)必须要适用法律,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物权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的相关司法解释
    (2)必须要适用法规,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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