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总分为200分,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各100分。面试包括外语能力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6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20分。面试和笔试及格线均为6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加强复试导师遴选,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要选拔师德好、专业优、责任心强的导师参加推免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西南政法大学各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要在复试前组织导师们商议复试程序及考量侧重点,科学提问,翔实记录。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多位研究生导师和工作秘书组成。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要严格推免复试过程监管。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要给考生充分表达的时间。
5、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要按入学初试的统一要求,切实做好笔试复试阶段的命题、制卷与评卷工作。制卷与评卷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6、全体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在面试与笔试现场,导师与考生均须关闭通讯工具,并集中保管。
7、西南政法大学考研推免生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纪监办及督导委将到各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四、录取
1、西南政法大学各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西南政法大学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