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栋楼一共有8户,我家房子是一楼(80多平方),靠马路边,我们打通了阳台和卧室窗户,做成了2-3间门面房(一直出租给别人做生意)。
楼龄有15年左右了,有房产证,以前是税务单位分的房子,后来政策变了,就出钱买下来了。
现在政府规划,要扩建旁边的大桥,所以要拆我们的房子。但是还没正式说。
房子在湖北省十堰市市区,周边住宅的房价现在大概是1800左右,具体我们也不懂,大概会赔偿多少钱?
只知道政府行为占地拆迁,就补偿的很少,如果是开发商占地,就补偿的多,我们可真倒霉!
听说门面房补偿会比住宅高一点,但是门面是我们自己由住宅改动的,可能不属于这个范畴吧。
就想了解一下,如果要补房子给我们,我们可以不要吧?我们不需要房子了。
如果补钱给我们,大概可以补多少呢?
谢谢大家!请了解、知道、懂的或经历过的朋友回答!
因为我家的房子正在桥头上,现在要扩建桥,所以不会建房子,估计没办法补偿房子吧。
如果非要给一处房子,我们是不可能要的,我们要那么多房子没用的,而且说不定还要补差价,才没那么傻呢!
房子是肯定不要的,因为我家本身已经有两套房子了,而且只有父母两个人住,住不完,我在深圳也有房子,父母很少在老家住。压根不需要房子。 以后他们都要到深圳来生活了,离开家乡了,房子卖都来不急,还别说再要房子了,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