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行政处罚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同时,接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越权限。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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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行政处罚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①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②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③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同时,接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越权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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