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着摩托车在主干道的中间一条车道行驶(主干道总共有3条车道).中间车道限速60. 我大概以50~60的速度直行. 一辆电动助力车,(不用上牌,不用考牌,外观看来跟普通女装摩托一样的那种)她缓慢的打转向灯从右边的路口插入到主干道右边第一条车道,随即转入中间那条车道. 因此我来不及刹车撞到她车尾巴了. 这样是谁的责任?
我们两人都倒地,她脚踝扭伤,膝盖破了点皮,我小腿肿了一点肉.屁鼓肉有点痛,从车身来看,她的车比我烂点,她倒后镜烂了.我的车牌只是刮伤一道痕. 大家都是准备去上班,她说私了, 最后我给了她200(她开价300,我说我也肿了,) 后来跟家人说,发现她本来就不对,非机动车不允许上机动车道. 就算她再伤,我也不改给他钱. 现在有点后悔了. 当买个教训??
澄清一下,1)她不是电动车,是助力车,速度上限是40的那种. 2)她是拐弯进入车道后再更改车道. 当你要更改车道,是否要看清楚该车道的行车情况再转入车道呢. 你起码要看清楚对方的车速再考虑转车道的时机. 总不能你一打转向灯就立马转道吧.
我觉得她连这个道理都不懂 跟她无牌无证驾驶是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