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哪位大哥大姐帮忙做下下面经济法的题目,急啊!!麻烦大家会做哪一题的都发一下。谢谢!

案例一:居民甲在某商场购得一台 多功能食品加工机 .回家试用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遂向商场提出退货,商场答复;该产品说明书未就其性能做明确说明,这是场家的责任,所以顾客向厂家索赔,商场不负责.
问;该商场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案例二:张某于展览会上向某皮衣厂购得2100元的一件皮衣,并看到:当面检验,概不退货。八个字。回来后发现皮衣脱皮,质量不合格。张某要求退货,皮衣厂拒绝。张某于是向电视台公布,并对皮衣厂进行曝光,使得皮衣厂销售量大减。皮衣厂起诉张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问:1,皮衣厂八个字是否有效?为什么?2,皮衣厂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3,皮衣厂是否承担产品责任,为什么?4,张某如何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三:某厂几年前生产了一种治疗腰肌劳损的频谱治疗仪并投放市场,甲购买了一台,用后腰肌劳损大大减轻,但却患上了偏头疼症,甲询问这种治疗仪的其他用户,很多人都又类似反映。甲向某厂要求索赔。某厂对此十分重要,专门找到专家做了鉴定,结论是:目前科学技术无法断定治疗仪与偏头疼之间的关系。
问:该厂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案例四:李某在199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双方遂起纠纷,李某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鉴定书。但技术监督使用不但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问:1,甲,乙是否具有消费者的资格,为什么?
2,百货公司拒绝赔偿是否合法,为什么?
3,该案例中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案例六:2001年1月15日晚,甲在和他人饮酒和共同前往该市某休闲中心洗浴,休闲中心服务台工作人员发现原告喝酒比较多,劝其不要就浴,遭原告拒绝。此后,休闲中心又为原告安排了位于四楼的一间休闲包间,更换拖鞋,并发给更衣橱钥匙。原告在同伴先行下池就浴后,亦自行更衣准备下池就浴,在四楼通向三楼的过道中,休闲中心人员再次劝阻原告不要洗澡,又遭到原告拒绝,原告在行至通往三楼浴池楼梯时摔倒并顺着楼梯滚下,当即昏迷,后被同伴和休闲中心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原告系“迁延性昏迷”俗称植物人,至今未苏醒。
问题:该市休闲中心洗浴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拜托大家尽量快一点帮忙做下,谢谢!

1,不成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商品性能与说明不符时,消费者应向销售者主张。
2,(1)无效。单方免责条款无效。
(2)不成立。电视台公布的是事实,没有侵犯其隐私。
(3)承担。
(4)向销售者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展览会组织者主张。
3,不承担。产品销售时科学技术尚未认知的问题,生产者可以免责。
4,(1)没有甲乙?
(2)不合法,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责任。
(3)安全权,求偿权,知情权。
5,承担。其虽然已经尽到警示义务,但基于服务合同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21
4(2)不合法
4(3)知情权,安全权,依法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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