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民事案件想起诉,被告是一个人,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法律专家,我在向法院递交诉状和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的时候,需要准备几份起诉状?证据的复印件,需要准备几份?我需要把所有证据的复印件,都准备出一份来、通过法院交给被告吗?
听身边的人说:证据的复印件交给法院一份就成,法院在立案后,会通知被告,由被告到法院来,自行复印原告提交的证据复印件,也就是说,原告没有义务专门给被告准备出一套证据的复印件来。
民事案件起诉时,如果被告只有一个人,原告需要提交二份诉状,证据复印件也要提交二份,其中一份由法院存卷,另一份由法院转交被告。
程序参与原则有两项基本要求:当事人对程序的参与必须是自主自愿的,而非受强制被迫的行为。当事人是民事程序的诉讼主体。
有权决定是否发动和参与诉讼程序,“不告不理”的规则就是体现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自愿性。程序参与原则要求立法者和法官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人格,对其参诉意愿不得强迫或限制。
扩展资料:
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实现依赖于法院的保障。它要求法院确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处于完全平等诉讼境地,对当事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要求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创造和提供同样的、均等的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机会和便利条件,不得厚此薄彼。
要求法院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主动告之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如何行使及其后果,及时行使释明权;要求法院对一切诉讼参与人平等保护和平等制裁,不允许有任何特权。总之法院确实履行好保障职责,是当事人平等原则得以实现的关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