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15号发工资的日子,他要扣我一半的工资(我也提前了一个星期和老板说了?他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我不至于来了就说我下个月要辞职吧?)这个老板很BT,刚说完扣工资的事就说:“我去税务局了,钱都买税了,身上没钱了,明天算!”他就是让我再干一天因为明天有活,拿钱压我一天。我电话里一气之下和他翻脸,于是他说:“你不来一分钱都不给你,在家带着去吧!”
真是没天理啊!
这一个月里早上要求提起到有活天没亮就出来,
晚上加班加都9点都算早的,天天累死累活的,
费用都出不来,车费饭费都得自己出,一月下来反而成了倒贴。
谁来维护我们刚毕业学生的权利啊!
谁来帮主我分都给你们啊!
如果去劳动局告他能不能成功,
成功了能不能强制执行啊!
我有人证,但怎么算物证?
不过刚来的时候你向我要了身份证,打印了复印件。
之后几天有2个穿的制服的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部门的,要走了员工资料!
去那个部门找到复印件算不算物证啊?
管这个的部门是什么部门啊?
真的十分感谢大家,这个世界上好人还是多的。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