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压1千年底发,现在辞职,老板说年底给,是否算是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小型私企干了快2年,刚进公司的时候跟老板口头协议,每月6千,但是每月有1千年底发,去年老板给我了,但是给的现金,无记录。今年11月我辞职了,老板只给了上月工资,没有每个月的1千。老板的意思是年底评估所有人的工作后再看发多少。没有签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但是老板承认有这笔钱,而且承认这笔钱不是绩效或者奖金。请问这种情况下,等到明年过年前给我,或者不给,算不算拖欠工资?
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5险是给交的,而且有很多证据证明我在这公司工作过。

你觉得可能吗 现在老板可以赖账 除非你工资条是6000 实发5000 只有你充分证明这一千的存在才可以 还有 你为什么不去告呢 你这样最起码能赔个5万以上 虽然是有点不厚道 但人家也不厚道 我觉得不靠谱 你最好让老板给你打个欠条或者证明那个1000的存在 这样其实也是手段 在设计赔偿时候又少了一千 我也劳务问题搞得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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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2
我能确定的:没有劳动合同而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的,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也说不好的: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及其支付方法到底能不能算作合同的正式条款,但是你既然证据如此齐全的话应该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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