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的朋友拿着我的身份证去贷款,但不是我签的字也不是我的按手印,我有责任吗?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一)拒绝公安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二)转让、出借居民身份证的;(三)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四)故意毁坏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因此你转让、出借你的居民身份证是违法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如果你的朋友到期不能够按时还贷,银行肯定会向法院起诉你,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又必须应诉,在诉讼中你必须证实你没有贷款事实且自己又无过错才能胜诉,如果遇到糊涂法官判你败诉你更是有苦难言---所以本律师建议你:1、你从此不能承认你转让、出借过你的身份证给你的朋友。2、你要说是案发后你才发现你的朋友未经你的同意私自盗用你的身份证贷款。3、告诫你的朋友按时还贷了却你的担忧。4、书面告知银行你发现有人盗用你的身份证贷款的线索请求查实(实际上你早知情),银行发现情况后由银行自己处理,你到时候有利于澄清自己。5、万一你的朋友有可能无法还贷甚至实施贷款诈骗的话,你必须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澄清自己不知情直到现在才发现并请求“严厉查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2-08
马上把你的身份证用户口本挂失
那他那个担保就无效了
只要不是你本人出面即使带到了也是银行的责任 看身份证是要对人长相的 签字也要保留你签的一个最原始的签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09
你逃脱不了干系了哦,主要是责任大小的问题了
第3个回答  2009-12-08
有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