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俺来回答:
1、对于进损益的支出来说,必须有合法的票据来最终确认。票据可以理解为发票和收据还有一些单据。这里的收据是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效力等同于正规发票。这样,这些费用支出,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否则进了费用,也无效,需要在计算所得税时剔除。
2、对于楼主说的具体情况,开往来收据收取赞助费,其实到没什么。因为即使幼儿园给对方开了正式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或者发票,对方也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因为捐款、赞助费,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正式票列了也是浪费。
楼主说对方是交通厅,好像是事业单位吧,没有所得税的事,你们开了收据证明收了这笔钱不就完了吗,看来真是老爷衙门习惯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